三、問:企業(yè)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因該項股權投資發(fā)生減值而需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以及以后期間因該項股權投資價值恢復而轉回已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企業(yè)對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在期末檢查各項長期股權投資時,對長期股權投資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在計提減值準備時,如果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等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應按當期應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借記“投資收益-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貸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如果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或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企業(yè)投資時按照規(guī)定將產生的股權投資貸方差額計入資本公積的,其后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的會計處理企業(yè)按照財會10號文件的規(guī)定,將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已記入“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貸方的,在計提該項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時,應首先沖減原投資時已記入“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的金額(指投資時,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份額而形成的股權投資貸方差額,不包括投資后因被投資單位接受捐贈等增加的資本公積,投資企業(yè)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部分形成的“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下同)

如果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的差額大于原記入“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的金額,應按投資時記入“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按當期應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與上述自資本公積科目轉出的金額的差額,借記“投資收益--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按當期應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金額,貸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如果應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小于或等于原記入“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的金額,應按當期應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金額,借記“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貸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二)企業(yè)投資時按照規(guī)定將產生的股權投資貸方差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單位(股權投資差額)”科目的,其后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的會計處理企業(yè)在財政部財會10號文件發(fā)布之前,對于原產生的股權投資貸方差額已記入“長期股權投資--××單位(股權投資差額)”科目,并按期攤銷計入損益的,如果期末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的,應首先轉銷股權投資差額的貸方余額。企業(yè)應按股權投資差額的貸方余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單位(股權投資差額)”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轉銷股權投資差額的貸方余額后,再按長期股權投資新的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比較,確定應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按應提取的減值準備金額,借記“投資收益--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貸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三)企業(yè)投資時按照規(guī)定將產生的股權投資借方差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單位(股權投資差額)”科目的,其后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的會計處理企業(yè)投資時因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份額,而產生的股權投資借方差額,在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時,如果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的差額,小于或等于尚未攤銷完畢的股權投資借方差額的余額,應按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的差額,借記“投資收益--股權投資差額攤銷”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單位(股權投資差額)”科目;如果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的差額,大于尚未攤銷完畢的股權投資借方差額的余額,應按尚未攤銷完畢的股權投資借方差額的余額,借記“投資收益--股權投資差額攤銷”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單位(股權投資差額)”科目,按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的差額大于尚未攤銷完畢的股權投資借方差額的余額的金額,借記“投資收益--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貸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四)企業(yè)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如果前期計提減值準備時沖減了資本公積準備項目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于以后期間得以恢復,在轉回已計提的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時,應首先轉回原計提減值準備時計入損益的部分,差額部分再恢復原沖減的資本公積準備項目,恢復的資本公積準備項目金額以原沖減的資本公積準備金額為限。企業(yè)應按當期轉回的股權投資減值準備金額,借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按原計提減值準備時計入損益的金額,貸記“投資收益--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

如果企業(yè)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價值直至處置時尚未完全恢復,應將處置收入先恢復原提取減值準備時沖減的資本公積準備金額。企業(yè)應按處置過程中取得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被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相關的減值準備金額,借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按被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處置該項長期股權投資應付的除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等科目,按應恢復的資本公積準備項目金額(指原計提減值準備時沖減的至該項投資處置時尚未恢復的“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的部分),貸記“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按上述借貸方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與所處置的股權投資相關的、已計入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的余額,一并轉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借記“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本問題解答發(fā)布之前未按上述原則進行會計處理的,不再進行追溯調整;自本問題解答發(fā)布之后對長期股權投資計提的減值準備,再按上述原則進行會計處理。